台南市幼托機構27日依中央指引開放收托 黃偉哲盼緩解家長壓力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0年7月24日 17:14

發稿人:阮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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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7月27日起全國三級警戒調降至二級警戒政策,台南市長黃偉哲今(24)日率相關局處首長召開防疫記者會表示,台南市91家私立托嬰中心、7家公共托育家園7月27日起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措施,恢復收托服務。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為紓解家長照顧壓力,在中央宣布有條件開放托嬰中心後,將陸續恢復服務,社會局也會派員稽查落實防疫措施,以兼顧工作人員與受托嬰幼兒之健康。

 

社會局長陳榮枝表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頒布之「托嬰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恢復營運條件,包含:托嬰中心需填送「托嬰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查檢表」及防疫計畫報社會局備查、工作人員疫苗施打率達80%、工作人員未接種疫苗或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於啟動服務3日前提供抗原快篩或核酸篩檢(PCR)陰性證明,且每7日定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

 

社會局表示,台南市轄內公共托育家園及托嬰中心等98個單位工作人員整體疫苗施打率已逾99%,因此將依中央最新指引規定開放收托。

 

社會局強調,托嬰中心須依據「托嬰中心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及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落實各項防疫工作,包含以5人1組分層、分室或分區規劃,由1名托育人員專責照顧4名嬰幼兒,保持通風良好及確保服務過程可維持室內1.5公尺之社交距離。

 

社會局表示,托嬰中心需落實「防疫優先」收托原則,每日至少2次量測嬰幼兒體溫,並隨時注意嬰幼兒及其同住成員之TOCC即旅遊史、職業史、接觸史及群聚史,以降低COVID-19群聚感染風險。若出現疑似症狀,應立即通報1922及社會局,並配合疫調等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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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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