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併法大體檢/財部無形資產認列 有條件

對於企併法無形資產範圍認定,財政部表示,原則上,具有可辨認性、具經濟效益、有明確財產價值等三特質的無形資產,財政部原則同意納入,不過若該項無形資產難以定義,就不應貿然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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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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