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併法大體檢/「夾帶上市櫃」條款 設限

台灣的新創事業規模通常較小,常需透過整併達到綜效,不過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楊敬先指出,證交所、櫃買中心的限制「夾帶上市櫃」條款,所給予的操作空間過於狹小,常導致併購案止步,建議主管機關考量適度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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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陳光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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