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修正規定勘誤表及修正對照表勘誤表

主旨:檢送「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修正規定勘誤表、修正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並更正。

說明:「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七條附表(五)修正規定業經本部 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8日衛部口字第1152060831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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