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租金收費不採所得分級 民間團體批造成不公

為了讓弱勢民眾入住社宅經濟可負擔,民間團體從2016年起便積極倡議依收入訂定分級租金,在跨黨派立委支持下,2021年成功修正《住宅法》第25條,但19日上午多個民間團體在行政院前抗議,痛批內政部上月召開協商的「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強行通過依照「身分別」而非「所得分級」計算社宅租金,將出現不同所得繳相同租金的垂直不公,政策是開倒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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