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暴婦殺夫未獲「情堪憫恕」減刑 辯護律師仍致謝回應:感到溫馨

受暴婦殺夫未獲「情堪憫恕」減刑 辯護律師仍致謝回應:感到溫馨
新北地院審理季姓婦人涉殺夫案,歷經國民法官本周連續3天參與密集審理,今(21日)由6位國民法官與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評議後,依殺人罪判刑7年2月,量刑理由包括季婦接受精神鑑定,行兇時並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情形、具有完全責任能力,且主動報案符合自首減刑條件;但季婦雖長期遭受家暴,不過行兇時並非處於遭丈夫施暴狀態,季婦也有其他求助管道,不構成「情堪憫恕」減刑事由,至於檢方求處8年到12年徒刑,合議庭認為過重。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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