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者接種COVID-19疫苗可領取2劑快篩措施延長至12月31日;自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發稿單位:衛生局

發稿時間:111年11月29日15:00

衛生局防疫專線:(06)2880180

 

台南市今(29)日新增1,544名COVID-19本土個案,自今(111)年1月1日至11月28日,台南市累計確診個案人數共578,270名,全年齡累計確診百分比為31.22%。

 

為持續鼓勵長者踴躍接種COVID-19疫苗、增強免疫能力,台南市65歲以上長者及55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者,接種不限廠牌、不限劑次之COVID-19疫苗,皆可領取2劑單劑型家用快篩試劑;獎勵措施延長至今(111)年12月31日,領取期限至明(112)年1月6日,請於接種完成後持身分證、印章、健保卡及接種紀錄卡於衛生所或原接種院所服務時間領取2劑快篩。

 

另,指揮中心昨(28)日宣布,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三)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四)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四、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五、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室內場所或活動,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六、餐飲場所: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之規定。

 

但若為體質敏感、有慢性病或發燒、呼吸道症狀的民眾,於人潮較密集區,仍建議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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