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第一件民間捐建社會住宅簽約 黃偉哲:臺南公宅可為市庫節省公帑40億左右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日期:111年11月7日 13:00

發稿人員:葉冠伶 06-2991111

 

民間自提捐建臺南公宅第一案「臺南市永康區康橋段捐建臺南公宅」,今(7)日由市長黃偉哲攜手和宜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晋源,於永華市政中心舉辦簽約儀式。此為南臺灣第一案民間自提捐建案,同時也是目前全臺依都市計畫法規捐建公宅戶數最多的案件,預計112年底動工,南市府將無償取得445戶的臺南公宅,總計可為市庫節省公帑支出約40億元。

 

市長黃偉哲表示,這是南市第一件民間建案自提捐建的臺南公宅爭取容積獎勵案件,特別感謝和宜建設與南市府共同為照顧弱勢及青年族群的居住需求而努力。黃偉哲說明,康橋段可說是永康的蛋黃區,周邊有市立圖書館總館、大橋國中、閱之森特色公園等,休閒及文教都市機能完善,若再加上永康砲校遷移後所釋出的綠地和行政空間,未來榮景可期。

 

黃偉哲也說,提供優質且穩定的居住空間給弱勢及青年,是政府努力的目標,因此南市府盡力把社會住宅放在蛋黃區,因為生活機能相對完善,對於社會新鮮人,亦或是在經濟上較弱勢族群來說較便利,不僅能減輕生活負擔,在交通上也將更為便捷。

 

都發局長莊德樑指出,本案基地位於東橋七路與東橋二街交叉口,鄰近市立圖書館總館;捐建土地面積4165.3㎡,預計規劃21層大樓,在外觀設計上採現代簡約的風格,並將保留區內老樹,形成充滿綠意的社區。

 

都發局表示,臺南市社會住宅從無到有,為踐行居住正義,採取「居住正義三部曲」,包含租金補貼、包租代管及社會住宅三大面向全面推動。並配合中央政策修訂都市計畫法規,明定公有土地供作社會住宅使用者,容積得提高至法定容積之1.5倍;私人建築無償捐建600平方公尺以上樓地板面積,予南市府作社會住宅使用,可爭取獲得容積獎勵。

 

本次和宜建設捐建康橋段臺南公宅,即是循修法成果提案申請,展現公私協力、共同實現居住正義的重要策略,南市府持續積極的配合中央住宅政策,除了目前推動的多項住宅業務外,期許未來透過政府直接興建及多元取得方式,增加社會住宅供給,以達到穩定住宅市場供需平衡與安定民眾居住權益,進而落實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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