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光島溺水案件澄清稿

發稿單位:消防局

發稿日期:111年7月16日 20:29

 

有關111年7月16日媒體所載「漁光島溺水案件權責區分」報導,澄清如下:

 

一、相關媒體報導本市所轄水域安全作為,本局於111年5月19日函發「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加強水域救援暨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實施計畫」針對本市黃金海岸、安平海岸、將軍馬沙溝海岸、北門蘆竹溝海岸、雙春海水浴場,以及八掌溪、急水溪、曾文溪、鹽水溪、二仁溪、運河、嘉南大圳等水域執行相關救溺整備及防溺巡邏勤務,並非報導所稱毫無作為,特此澄清。

 

二、針對漁光島水域安全權責區分,沙灘水域現為安平商港外港水域,主管機關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漁光島防溺作為由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安平港營運處全年委請港務警察、港務消防及委外廠商派2人每週巡查4次,每次4小時,並輔以監視器監控,另派員抽查警示牌面及救生圈,消防局為專責救災、救護、救溺,據此釐清。

 

三、本市轄區近岸水域地區相關清潔、安全維護,採「屬地主義」由各土地權責機關方式辦理,漁光島水域為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安平港營運處依商港法所管,故漁光島水域防溺作為由該公司主政管理維護,如有救溺案件則由消防局協助救溺工作。

 

消防局局長李明峯表示,本局歷年因應所轄水域安全維護工作積極加強整備工作,針對轄內易發生溺水事故水域執行防溺巡邏,並配合權責單位實施水上活動安全規範管制及宣導,以保護市民生命及財產,建立大台南水域安全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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