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報載有關平實公園規劃市集一案

發稿單位:經濟發展局

發稿時間:111年5月12日16:10

 

有關報載平實公園規劃市集一案,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回應如下: 

 

經查東區平實段三六、三七地號依都市計畫法編定使用分區為商業區,本案因申請人依程序提送使用計畫申請送審,市府於收件後立即針對環境管理、消防設備安全及交通影響皆有妥善規劃,業經市府經發局、工務局、環保局、交通局及消防局審核確認同意,本局亦請申請人確實依使用計畫執行,以維護當地生活品質,後續將請業者儘速辦理地方說明會,加強與地方居民溝通。 

 

針對報載現場似有提前動工跡象等部分,本案前已要求申請人在使用計畫未核定前不得施工,同時亦在使用計畫申請階段曾至現場現勘,在使用計畫核定前也都維持現勘時原狀,無任何施工行為,如發現不法將移請權管單位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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