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大家都搞錯!他開車臨停3分鐘內挨罰300 不服打官司再賠1次

原來大家都搞錯!他開車臨停3分鐘內挨罰300 不服打官司再賠1次
劉姓男子開車臨停在機慢車道因不緊靠道路右側遭檢舉違規,被開罰300元,他認未超3分鐘,提出行政訴訟;法官審理指他誤解臨停3分鐘意思,駁回他的訴訟,另須支付300元訴訟費用,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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