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鼓勵機關辦理促參建設,超前部署後疫情建設投資動能
財政部為鼓勵主辦機關積極推動促參案件,進而振興疫情後之公共建設需求與社會經濟發展,刻正研議將辦理促參案件獎勵金發放對象,從既有的地方主辦機關擴及中央主辦機關,並增訂部分獎勵金得作為執行重大促參案件著有績效之團體或個人獎金用途,該擴大獎勵原則並已獲行政院支持,獎勵辦法將由財政部會商各部會後發布實施,希望藉由提高機關辦理誘因,加速帶動後疫情時代促參建設動能。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機關人員多有分流上班、居家辦公、彈性調整上班時間等防疫因應措施,據財政部統計,原訂今(110)年上半年公告招商的促參案件51件,如期公告34件,計17件(附件1)較原訂規劃期程延緩招商,影響民間投資金額約新臺幣(下同)120億元,其中,較受矚目大案包括臺中市文山焚化廠BOT案(40億元)、高雄市興達漁港修造船區暨海洋遊憩設施民間自提BOT案(24億元)及安平漁港遊艇管理中心暨觀光旅館BOT及遊艇泊區OT案(13.6億元)等,但預計仍會於今年底前公告招商。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需要整體經濟、法制環境配合,投資動能投入市場也需要時間,為將促參案件招商受疫情影響程度降到最低,並爭取市場復甦時效,已於今年5月28日訂定發布「促參案件主辦機關彈性調整措施」(附件2),請主辦機關辦理促參案件相關程序作業時,能彈性調整參照,以減輕受疫情影響程度並持續推動促參業務。例如,因應人員分流或居家上班,招商說明會得以視訊或以書面方式由投資人提出建議;案件公告期間屆滿前,得視疫情狀況延長截止收件期限;甄審階段之綜合評審,會議形式得採實體或視訊方式辦理,惟視訊會議應注意會議保密及公平原則等。 今年度截至6月28日止,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簽約24件,民間投資金額約51億元,與過去2年的同期相較(附件3),招商簽約件數雖然未受影響,惟民間投資金額略有下滑,主要即是部分簽約金額高的案件尚未公告。財政部預估,今年還有34件民參案件公告招商,民投金額約268億元(附件4,含已公告中11件54億元),包括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南區綠能發電示範廠BOT案(100億元)、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再生水BTO案(47.9億元)、新北市政府八里垃圾焚化廠ROT案(12億元)等,案件類別涵蓋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水利污水下水道設施、農業設施及文教設施等,以及BOT、有償BTO、ROT及OT等多元推動方式,顯示公共建設市場後續仍具有熱絡動能。財政部鼓勵投資人積極評估,共同參與投資我國公共建設(相關資訊請參閱財政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站https://ppp.mof.gov.tw/)。 新聞稿聯絡人:陳科長子文、童科長偉碩 聯絡電話:(02)2322-8218、(02)2322-8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