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修法辦理對公益彩券經銷商之紓困補貼

  財政部表示,鑑於本(110)年5月起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加劇,對公益彩券市場產生巨大影響,為照顧經銷商生計,於今日修正發布「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辦法」第3條及第5條之1,並同步公告「財政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補貼領取須知」。   本年5月1日持有有效經銷證,且去(109)年9月至本年5月間有實際從事公益彩券銷售業務之經銷商,將比照去年方式,就本年5月至7月佣金收入減少幅度在15%以上者,按月給予補貼,補貼基準詳如下表(單位:新臺幣): 本年5月至7月各月佣金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少幅度 電腦型彩券經銷商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 減少30%以上 補貼10,000元 補貼3,000元 減少25%以上,未達30% 補貼8,500元 補貼2,500元 減少20%以上,未達25% 補貼7,000元 補貼2,000元 減少15%以上,未達20% 補貼5,000元 補貼1,500元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本年基於簡政便民及防疫之考量,除規劃去年曾申請並經該部以匯款方式核發補貼款,且未有重複申領其他機關補貼之經銷商,得免再提出申請,並新增網路申辦機制,詳情請參閱台灣彩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經銷商專區。   新聞稿聯絡人:科長李德勝 聯絡電話:(02)2322-8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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