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回應無殼老人居住問題、光兆鑫污染稽查作業等議題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09年11月18日14:45

發稿人:陳凱琦 06-299-1111 #7841

 

台南市議會召開第3屆第4次定期會,今(18)日議程由多位市議員進行自由發言,台南市長黃偉哲率各局處首長前往備詢。

 

市議員洪玉鳳提出無殼老人居住問題。台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對於弱勢老人提供中低收入戶老人改善住宅設施補助,補助本市年滿65歲以上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或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請領資格者,針對自有房屋及租屋均可提出申請,低收入戶每戶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整,中低收入戶或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請領資格者每戶最高補助新台幣五萬元整。

 

另,除現有福利政策外,健康老人租房困難,協助連結現有資源轉介伊甸基金會租賃住宅等,倘失能老人有安置需求,可由社會局協助媒合入住適合的機構,以獲得妥善照顧。

 

針對市議員陳秋宏關心光兆鑫污染稽查作業議題。環保局表示,有關光兆鑫公司污染稽查作業如下:

 

一、109年民眾陳情共2次(109年7月22日、109年9月7日),陳情內容有光兆鑫公司有化學異味、粉塵污染、工廠收購事業廢棄物未依照程序處理,環保局接到陳情後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稽查人員到廠時,工廠並未作業,廠外也未聞有異味。

 

二、109年9月18日為環保局事廢科主動聯合保七警察隊及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進行稽查,環保局事廢科和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針對業者進行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申報資料及廢棄物貯存區深度稽查,非一般性民眾陳情的異味稽查。

 

三、環保局109年10月23日函文議員資料內容,係統計光兆鑫公司自6月停工後至9月30日止,由環保局空噪科及稽查科職員到場稽查次數為3次;109年11月10日提供資料則是統計至10月31日,併計環保局空噪科、稽查科、事廢科及委外顧問公司加總之稽巡查次數為10次。環保局極重視該公司是否有違規情事,故環保局於109年9月18日主動找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和保七執行聯合稽查,惟因係由環保局事廢科與保七警察隊、南區督察大隊會同稽查,故10月23日提供議員資料(僅含空噪科及稽查科稽查)並未納入。

 

四、統計107~108年嘉頡公司(現為光兆鑫公司)共有告發15件(違反水污染防治法3件、空污法4件、廢清法8件),裁罰117萬9,000元。109年1~10月底本局共計稽巡查10次,於109年9月18日查獲光兆鑫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將依法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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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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