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好鄰居,代收稅款限額3萬元,非現金支付工具也可以繳納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現在繳稅方式有很多種選擇,其中到大家生活中的好鄰居便利超商繳稅,可說相對方便。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自109年9月16日起由每筆2萬元調高為每筆3萬元,並新增開放「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及「電子票證」等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稅款,便利性更為提高。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收到綜合所得稅、個人房地交易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期貨交易稅、證券交易稅、菸酒稅、貨物稅、遺產稅及贈與稅等繳款書後,應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在繳款書所載的繳納截止日前,都可以選擇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大便利商店繳納,如果已經超過繳納截止日,就不能在便利商店繳稅,就需要到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稅款了。 該局強調,超商繳稅除現金繳納外,亦可使用「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例如:Taiwan Pay、Apple Pay、Line Pay及街口支付等行動支付應用程式)及「電子票證」(例如:有悠遊卡、一卡通、icash、有錢卡等4種)等3種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稅款(實際開放工具或可使用之發卡機構信用卡仍以各便利商店臨櫃收取為主),民眾可多加利用。 該局呼籲,民眾如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列印條碼繳款書至便利商店繳納,要確認條碼是否清晰及資料是否正確,如條碼污損或需修正資料,須重新列印繳款書,不可直接於繳款書上塗改,避免繳納資料與條碼內容不符,產生爭議。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時,務必請店員在收據聯加蓋店章,並確認店章是否清楚,並妥善保管作為繳稅證明憑證(至少需保存5年),另要記得索取「代收款繳款證明(俗稱小白單)」(顧客聯),並檢視內容與繳稅資料是否相符,以確保自己權益。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科鍾股長 06-2223111分機8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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