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私家用「2年加油都免錢」 台南里幹事貪萬元…二審獲減刑

公務車私家用「2年加油都免錢」 台南里幹事貪萬元…二審獲減刑
台南市安南區公所陳姓里幹事利用保管公務機車期間,將公務機車挪做私用,作為自己上下班的交通工具,2年來都還使用公司發配的中油卡加油,總計花費油料及交通費共1萬多元。一審他被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案經上訴,二審法官認為有「情輕法重」的情形,最終減刑改判1年6月。 《詳全文…》

臉書留言

(這個頁面共進入 1 次, 今天進入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