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維冠大樓倒塌案求償「犯罪被害補償金」 法院判7536萬元

台南維冠大樓倒塌案求償「犯罪被害補償金」 法院判7536萬元
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因地震倒塌,造成115死104人輕重傷,罹難者家屬與受災住戶154位透過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求償35億5千多萬元,台南地院民事庭16日判建商林明輝等人需應連帶給付原告,判林等人損害賠償7億1千多萬元,17日下午再判准台南地檢署代位求償犯罪被害補償金7536萬多元。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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