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誘身障女公廁摸胸「吃海鮮」 「來抓鳥」時被害人噁心告性侵

男誘身障女公廁摸胸「吃海鮮」 「來抓鳥」時被害人噁心告性侵
桃園市邱姓男子去年1月藉故與身障女子攀談,後將其誘入附近巷弄公廁內,趁2人獨處時脫衣撫摸女子胸部,還以舌舔其私處,後來更變本加厲脫去自己褲子在女子私處與臀部等處磨蹭,女子嫌髒大喊「不要」,但仍遭邱男強制猥褻得逞,事後被人發現告知女子家人怒而提告;地院法官認為邱男對身障女強制猥褻犯行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判處4年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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