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憂「侵害隱私」少說10筆私房錢 警察夫漏報658萬財產罰14萬

妻憂「侵害隱私」少說10筆私房錢 警察夫漏報658萬財產罰14萬
曾擔任台北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特勤中隊的趙姓小隊長,因為漏報妻子名下的保險、存款等財產,被依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開罰14萬元,他不滿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自己真的不知道妻子全部的財產到底有多少,不是故意漏報,但最後還是被台北地院法官裁定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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