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地政局辦理地籍圖重測

108年度臺南市13區辦理地籍圖重測,地政局呼籲到場指界
地籍圖是地政業務及各項建設的基礎,而目前各地政事務所使用的
地籍圖,大部分為日治時期地籍圖及光復後以圖解法測繪之地籍圖
,其精度已難以符合時代需求。臺南市政府為加速釐整地籍提升測
量精度, 108年度於新營區、東山區、麻豆區、官田區、七股區、
西港區、安定區、關廟區、玉井區、永康區、中西區、安南區和東
區等13個區辦理地籍圖重測,合計辦理約2萬1,104筆土地,面積超
過1,509公頃。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陳淑美局長提醒土地所有權人,於接獲「地籍調
查通知書」後,務必依通知書指定之日期及地點,攜帶國民身分證
、印章及通知書到場指界,以保障自身權益;如無法親自到場,也
可委託他人到場或聯繫承辦人員另訂期辦理地籍調查作業。若土地
所有權人未到場或不設立界標者,重測單位將依土地法46條之2逕
行施測。
陳淑美局長表示,惟有加速完成地籍圖重測,讓地籍圖、現地與登
記面積一致,使公共設施用地分割及土地開發各項地籍資料正確,
才能順利推動各項重大建設。因此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除了每年爭取
中央地籍圖重測計畫補助經費,辦理本市日治時期圖籍之地籍圖重
測外;另外擬定「臺南市106至111年度自籌經費辦理地籍圖重測計畫
」,以每年9,000筆土地工作量,預計6年完成5萬4千筆地籍圖重測
作業,以加速釐整地籍,達到保障人民產權,杜絕經界糾紛之目標

現今各地政事務所使用的地籍圖,因成圖年代久遠且當初的測量儀
器精度較差,圖籍經數十年使用後圖紙伸縮及摺皺,如據以辦理土
地複丈,易發生土地使用現況與地籍經界、登記面積不符情形,衍
生界址爭議等產權糾紛,影響公私財產權益甚鉅,故須辦理地籍圖
重測以釐整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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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k新聞網線上記者 林財貴 林子涵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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