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調降,正面回應民意

台南市政府提前於3月19日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並做成大幅度的降稅決定,包含「舊屋漲稅取消」、「新屋稅基調降」等,明年房屋稅將減少23億。市府表示,這次房屋稅調降,正面回應民意,展現十足誠意,感謝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委員,依據專業、體察民情,做成符合市民需要的決議。

市府表示,台灣是法治國家,政府必須守法。房屋稅條例明指,房屋標準單價每三年重行評定一次。經市府多次函文財政部,均得到「房屋標準單價重行評定後三年內,並無法源可再調整」的回覆。也就是說,台南市政府「依法不得於三年內調整房屋稅」。

市府表示,經3月19日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自今年7月1日起,105年6月30日以前中古屋的稅基,將回復調漲前標準,90年7月1日至105年6月30日期間的中古屋,調漲歸零;至於,105年7月1日以後的新屋,調漲幅度也調降為六都最低。

市府指出,經中央函示及法院判決,市府過去調整均屬合法合理,也因此,退稅於法無據。惟調整範圍過大,造成民怨激烈反彈,執政者有責任回應民意,因此有這波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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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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