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籲政府修法兼顧計程車、租賃車以創造多贏局面

交通部上個月預告修法,對小客車租賃業者與資訊平台業者合作提出嚴格的規範,例如要求以最少1小時或日租為起租時數、租賃車不得外駛等待租賃,以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直接衝擊Uber現有的營運模式。
今天(3/6)Uber出面招開記者會,邀請多位Uber合作的租賃車駕駛到場,駕駛以感性訴求為主,表達修法將影響其生計。Uber並希望主管機關能暫緩修法,並調整修法方向,以兼顧計程車、租賃車產業創造多贏。
交通部在2月21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明確規範「小客車租賃業與資訊平台業者合作提供附駕載客服務者」,將提供運輸服務的小客車租賃業者全面納管,並和計程車分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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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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