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外配 全面納健保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外籍配偶來台須住滿半年才能參加全民健保,導致剛來就懷孕婦女無法獲得保險補助,一旦孕期發生狀況,就得負擔龐大醫療費用。有鑑於此,立委林麗蟬提案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條,將在台有居住事實的妊娠婦女納入健保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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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特派記者 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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