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特材品項」計254項。

主旨:公告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特材品項」計254項。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1條暨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公告事項:「全民健康保險既有功能類別特材品項暫予支付明細表」(詳附件1,共112項)及「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支付標準異動情形明細表」(詳附件2,共142項),已置於本署全球資訊網/藥材專區/特殊材料/特材收載品項/公告特材品項表/108年,請自行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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