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同志=犯罪!瑞士修法通過 「恐同」言論最高得吃3年牢飯

歧視同志=犯罪!瑞士修法通過 「恐同」言論最高得吃3年牢飯
瑞士社會民主黨(SP)國民院議員何諾(Mathias Reynard)在2013年提出反歧視法案,把針對種族、族裔、信仰或性傾向的負面言論,全部視為犯罪,日前上議院「聯邦院」終於通過修法,未來針對同志、跨性別者的歧視仇恨言行都得吃上3年牢飯,不過大部分國會議員認為,因性別認同定義過於模糊,所以未把變性及雙性人納入新法保障。 《詳全文…》

臉書留言

陳 亦玲

(這個頁面共進入 4 次, 今天進入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