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以附附款換發紅樹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有線廣播電視經營許可執照

資料來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於今(26)日第924次委員會議決議以附附款換發紅樹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簡稱紅樹林)有線廣播電視經營許可執照。

NCC表示,紅樹林目前經營地區為新北市經營區(淡水區、三芝區、石門區、金山區及萬里區),因經營許可執照屆期,申請換發新許可執照。經過調查發現,紅樹林的上層股權結構仍然有政府機構間接投資,有違反黨政軍禁止投資的情形,與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不符合,所以NCC以附附款要求紅樹林自核准換照日起3年內改正違反黨政軍禁止投資的情形。

NCC進一步說明,紅樹林在換照過程中所提到推動4K數位機上盒鋪設及開發OTT能力接軌雲端內容(Android TV)、規劃投入FTTX網路建置、訂戶隱私保護及相關補正資料與面談承諾事項等,均會列為營運計畫的一部分,作為未來評鑑及換照的重點審查項目。另外,該公司也將配合NCC「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修正,規劃與執行多元選擇付費方案,提供合理的多元選擇付費方案供訂戶選擇。

NCC期望,紅樹林能秉持提升有線有線電視服務精神具體落實營運計畫,提供訂戶創新服務,並持續滿足訂戶多樣化及多元的數位加值服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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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hylton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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