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瘟疫情尚未緩和,民眾切勿自疫區攜帶肉製品入境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秘書室

    依據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公告,截至今(109)年10月15日止,歐洲疫情有擴散趨勢,德國於今年9月10日發生首例非洲豬瘟,亞洲地區印度、中國大陸、韓國、越南、緬甸、菲律賓及東帝汶等國也都持續通報發生疫情,顯示非洲豬瘟國際疫情仍未見緩和。
    臺北關松山分關今年8月17日於臺北松山機場,查獲自中國大陸搭乘第CI-202次班機入境之本國籍陳姓旅客,以託運行李攜帶醬排骨、牛肚及鴨肉等肉類製品(淨重共1.25公斤),未向海關申報,逕擇綠線(免申報)檯通關,經該關移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依規定處置。由於大陸地區屬非洲豬瘟疫區,該局就該旅客違法攜帶豬肉及其他肉製品之行為,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及第45條之1規定,裁處新臺幣(下同)20萬元罰鍰。
    臺北關表示,肉製品屬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5條應施檢疫物品,應於入境時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關簽發之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者,不得攜帶入境;違反前揭規定,依同條例第45條之1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之罰鍰。此外,攜帶未經檢疫之生鮮植物產品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第17條第2項及第25條之1規定,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該關再次呼籲,臺北松山機場海關自108年1月17日起已實施全面行李檢查,返國國人及入境旅客切勿心存僥倖攜帶肉製品入境,非洲豬瘟疫情尚未趨緩,鑑於該病毒目前並無疫苗及藥物可供治療,豬隻一旦感染,致死率可達100%,嚴重影響國內畜牧業及相關產業,民眾切勿輕忽大意,造成我國豬瘟防疫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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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hylton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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