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銷售天井燈/投射燈兩用型等商品,宣稱「節能標章:有(可申請節能補助)」廣告不實! 立吉科技有限公司罰5萬元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9年8月19日第1502次委員會議通過,立吉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立吉公司) 於網站銷售180W及240W「Aquarius Series天井燈/投射燈兩用型」等2種規格商品,廣告宣稱「節能標章:有(可申請節能補助)」,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109年2月接獲民眾反映,立吉公司網站銷售天井燈系列商品,案關廣告宣稱「節能標章:有(可申請節能補助)」,實際上於經濟部網站查詢,並無相關商品取得節能標章。經公平會調查後,案關廣告宣稱予人印象為立吉公司所銷售各規格天井燈商品已獲得節能標章,並可據以申請節能補助,惟實際上其中180W及240W 規格商品自始並未送合格檢測實驗室進行節能標章效率基準測試,故無法申請節能標章,亦無相關發光效率之測試報告證明,難謂其達到申請節能補助之標準,故案關廣告表示與事實不符,已有引起一般大眾錯誤認知之虞,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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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hylton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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