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WOOWHO嗚鬍」品牌加盟服務宣稱內容廣告不實!陞宇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罰10萬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109年5月6日第1487次委員會議通過,陞宇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陞宇公司) 推廣「WOOWHO嗚鬍」品牌加盟服務,於全球華人股份有限公司網站及ETtoday新聞雲宣稱「23歲的○○……拿出自己的一百多萬的積蓄,去年12月和朋友共同在內湖開設『WooWho』……開業至今四個月,平均月營業額40-70萬元,達到損益兩平」之內容,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服務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處陞宇公司新臺幣1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陞宇公司自106年3月13日迄108年1月間於相關網頁宣稱「23歲的○○……拿出自己的一百多萬的積蓄,去年12月和朋友共同在內湖開設『WooWho』……開業至今四個月,平均月營業額40-70萬元,達到損益兩平」之內容,整體予人內湖開設的「WooWho」門市,為該廣告宣稱之民眾與其友人所開設之加盟店,而非為加盟業主經營之直營店,且該內湖加盟店於開業4個月期間之平均月營業額有40萬元至70萬元,並達損益兩平之經營實績之印象,為「WooWho」加盟業主協助有意加盟者開設加盟店成功的實際案例。

經公平會調查,該廣告宣稱之民眾表示,其係為「WOOWHO嗚鬍」內湖直營店受僱員工,實際並無自行開設加盟店之情形,亦不清楚所稱開業4個月之「平均月營業額」及「損益兩平」等情,相關內容均為陞宇公司給予,僅是遵循參與採訪。且陞宇公司始終未能提出該廣告宣稱之民眾,對於開設內湖店相關資金往來紀錄,以及內湖店經營實績之客觀統計數字。據此,陞宇公司於相關網頁宣稱難謂有據,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4項準用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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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hylton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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