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托育中心管理 保障幼兒服務品質與權益

隨著女性勞動力參與率提升,未滿2歲兒童的托育服務需求增加,為了提供維持穩定的專業托育服務,托嬰中心的管理愈顯重要,社會局今(20)日在市政會議簡報台南市托嬰中心管理專題報告。市長黃偉哲表示,對於發生問題的托育機構,市府會積極處理,未來會改善目前制度,保障幼兒照顧權益與服務品質。

黃市長指出,過去稽查,如果發現問題,要做行政處理,但有「刑事先行」的機制,調查期間動輒需要一段時日,因此處理進度會有所落差,市府要加強改變這樣的情況,以兼顧業者權益與外界的期待,避免外界認為市府沒有積極的作為。此外,過去曾有案例發生在評鑑合格的托育中心,黃市長表示,如發現有問題的托育中心,無論評鑑結果,都要立即密集輔導、稽查,請社會局研議改善制度。

社會局表示,目前社區公共托育家園2家、托育中心69家,共有71家,總共收托人數1,472人,目前台南市69家托嬰中心,自主性裝設監視備有54 家,高達 78% ,社會局會鼓勵裝設監視器,讓托嬰中心托育人員照顧更具透明化,減輕父母的擔心。

社會局定期會召開托嬰中心主管聯合會議,並針對評鑑成績,訂定訪視頻率及內容提升輔導效益。此外,每家機構,每年至少實施1-2次無預警聯合稽查,聯合工務局、消防局、衛生局、勞工局等相關局處共同稽查,並透過評鑑輔導,每家機構每3年應辦理 1次,依照成績,辦理輔導複評。

在查核面向,有關權益保障部分,社會局會稽查是否有超收現象、收托年齡資格或有無依核定標準收費,申訴管道及處理辦法以及有關訂立契約部分是否完備。

社會局指出,工作人員進用、財務管理、消防安全制度與設施、生活環境空間與設備都是查核的面向,會依照查核結果,請機構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則按規定處以罰鍰,並再限期改善或按次連續處罰。經再限期令其改善,仍未改善者,得令其停辦1個月以上1年以下,並公告其名稱,如果停辦期限屆滿仍未改善或令其停辦,而拒不遵守者,應廢止其許可。

在常見的缺失上,社會局指出,包括偶有超收兒童情事,臨托兒童未與家長簽定契約,人力不足,公共意外責任險逾期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未依規定時間申報等問題。

社會局表示,未來將對新設立一年內的托嬰中心及最近一次評鑑為丙等之托嬰中心,每季至少輔導一次,最近一次托嬰中心評鑑結果為優等、甲等或乙者,每半年至少輔導一次,也會透過評鑑與獎勵,來提高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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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k新聞網線上記者 林財貴 林子涵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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