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宗教不得入校宣傳 違者應全面退出校園

有關議員關心本市某學校邀請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涉宣傳宗教一事,教育局表示,校外人士擔任志工對於學校無私奉獻必須先予肯定,但學校若有邀請校外人士於晨光時間到校協助教學,教材及教學過程均應保持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進行宣傳,已請校長加強溝通及要求,並請督學針對邀請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之學校持續進行督導。若查有違反宗教中立,將要求該校不得再邀請該校外人士或團體到校協助教學,並追究校內人員違失責任。

 

教育局表示,有關校外人士入校協助教學,教育局除已於108年9月24及10月2日函文要求各校就校外人士所提供之教材應經課發會審查、教師應全程陪同、課程實施前應通知家長等落實把關之外,為利各校遵循,將就校外人士資格、入校時間、課程計畫、教材審查、成效評估做原則性規範,並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前全面實施,確保學生學習權益。

 

發稿單位:教育局課程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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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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