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回應議員質疑市府赤字預算及重大工程執行低落情形

有關議員質疑本府109年度赤字預算,應妥適編列預算及重大工程執行低落乙節,茲回應如下: 

有關109年度赤字預算部分,本府109年度歲出核列1,005億8,043萬5千元,較108年度預算862億5,874萬4千元,增加143億2,169萬1千元,主要係因中央補助計畫含市配合款增加105億元,人事費增加12.96億元主要為增加警消人事費用、增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與因應增班增師,其他包含配合辦理中央少子女化對策計畫等,都是依法或配合中央政策而必須增加的支出。

109年度配合中央補助計畫包含前瞻計畫、生活圈道路建設計畫及治水建設等配合款增加高達31億元,各項重大建設如圖書館總館新建工程、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岸內糖廠影視基地發展計畫等皆需如期如質推動,資本門預算高達237億元為歷年最高,市府除採取各項預算緊縮政策外,收支差短不得不以舉債方式以為因應。

各縣市大多以舉債方式支應包含前瞻計畫等重大建設,本市雖自籌財源狀況不如其他直轄市,但109年度總預算案舉債59億元為六都中次少,僅高於臺北市,且相較以往年度並未大幅舉債,務求讓每一分錢發揮最大效益。

有關重大公共建設落後部分,本府除召開檢討會議並函請各機關積極辦理外,另針對進度嚴重落後案件則提報本府重大公共建設推動會報討論,由府層長官主持,以研商解決方法,俾利各項建設如期如質完成。

預算編列時亦請各機關應依業務實際需求,參酌歷年執行情形,以當年度能夠支付數額為基礎覈實編列,若無法於年度內執行完畢,可依各年度預計支付數額採分年編列預算方式辦理。

另依107年度中央針對本市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效能考核,年終預算達成率已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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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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