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部分議員指教今日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做成決議,臺南市政府回應如下

本次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的決議皆已積極回應民意包括臺南市議會臨時會決議,如中古屋取消漲價、新屋訂出合理減稅方案、調高折舊率、調降地段率及調降單一且自住房屋稅等。
本次委員會主要任務是評定未來3年(即109年至111年)核定房屋稅時應適用的標準價格。市長在選前承諾凍漲,這次調整漲幅降為零,中古屋部分調漲歸零,皆已遠遠超過本年度上漲的16%稅負;而新屋的標準單價漲幅僅58%,已低於臺中市與桃園市60%的漲幅,以新建4層樓72坪透天厝為例,在臺南市調整前應納房屋稅為15,366元,調整後為12,196元,調降幅度達20.63%。同樣房屋在其他5都的房屋稅,臺北市是26,704元、高雄市15,509元、新北市13,881元、桃園市及臺中為12,339元,臺南市是最低的。
此外,委員會還加碼通過只要是市民所有的房屋符合全國單一自住使用的要件,109年房屋稅的課稅現值還可以折減16%,也就是再打84折,民眾收到109年房屋稅單時將會更有感。
本市108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委員除本府業務當然委員外,係由專業代表組成,包括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公會、都市計畫專家等代表,依法執行法定評定標準價格任務,為了降低未來3年市民的租稅負擔而努力。會議中委員們就其專業對各討論提案表達其看法,並非一言堂。議員實不宜質疑委員專業性及中立性,更不宜以搧動肉搜的訴求造成委員名譽受損,本府對此深表遺憾。

本市108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與臺南市議會相關房屋稅決議比較

臺南市議會相關房屋稅決議
108年3月19日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內容
立即凍漲108年房屋稅。
法律僅授權本委員會決議109年起房屋基本單價,故交由中央解釋凍漲108年之法律效力。
取消90年~105年調漲規定。
90年~105年中古屋漲幅歸零。
應儘速召開新任不動產評價委會議。
已於108年3月19日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
調降房屋標準單價稅基。
調降房屋基本單價從81%至58%,六都最低。
比照台北市就「單一且自住」自用住宅免稅額稅率,重新檢討再行調降。
自住房屋折減16%房屋課稅現值。
公開出席委員名單及提案內容。
已於108年3月14日以新聞稿於本府網頁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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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k新聞網線上記者 林財貴 林子涵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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