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新制上路,老舊房屋可否免徵房屋稅?

房屋稅新制於今(113)年7月1日施行,以往老舊房屋現值10萬以下(基隆市自106年起調整為10萬1千元以下免徵),只要作住家使用,均可免徵房屋稅,但新制上路,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之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為限,超過部分將被課徵房屋稅。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納稅義務人全國持有的房屋在每年開徵前會進行全國歸戶,如持有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之住家用房屋超過3戶,於3月22日以前可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擇定3戶免徵,其餘房屋將被課徵房屋稅;如未申報或逾期申報,114年期之房屋稅由稽徵機關主動擇定房屋稅額最高之3戶免徵。經擇定後如欲變更,應於次期3月22日以前申報重新擇定。

 

稅務局提醒,如老舊房屋已燬損、坍塌、拆除致不堪居住的程度,而納稅義務人未在3月22日以前申報,仍會計入戶數,民眾應盡快在每年3月22日以前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以免影響權益。

 

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或其他稅務問題想要進ㄧ步了解,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303至31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新聞稿連絡人:吳國隆

連絡電話:2433-1888轉322

臉書留言

(這個頁面共進入 1 次, 今天進入 1 次)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