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公告「113年度基隆市公私場所空氣品質維護補助計畫」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積極推動空氣品質維護,特別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及第5項」相關規定,公告「113年度基隆市公私場所空氣品質維護補助計畫」,旨在鼓勵公私場所,有效落實空氣品質維護措施,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質及維護國民健康。

    此計畫針對本市如后單位進行補助:一、依法登記立案的宗教團體;二、依法登記立案設有管理委員會並管理10戶(含)以上住宅社區;三、社區發展協會;四、依法登記立案之幼兒園。補助內容有增設污染減量設備、空污監測設施及連動排煙設施或購買平安米、環保禮炮機等項目。用實際的具體行動,讓市民能夠呼吸到更清新的空氣。詳情可至環保局官網查詢。

( https://www.klepb.klcg.gov.tw/tw/klepb1/3886-288612.html )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馬局長仲豪表示,本計畫的實施不僅僅是對當前空氣品質問題的一種回應,更是長遠保障市民,特別是幼兒健康的重要預防措施。透過支持相關單位,共同努力改善室內外環境,將有效降低空氣污染物對健康所造成的潛在危害。此舉也展現了市政府改善空氣品質的堅定決心,鼓勵符合資格之單位可積極參與,共同創造更清新、更健康的生活環境,以符合亞洲最有愛的城市美名。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提醒,實施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或補助預算額度額滿為止,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或現場收件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本局將密切監督與評估各項實施情況,確保補助計畫能夠發揮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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