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

一、服務內容

發放金額:

(一)第1名子女:每人每月5,000元。
(二)第2名子女:每人每月6,000元。
(三)第3名(含)以上子女:每人每月7,000元。

所稱第 2 名或第 3 名(含)以上子女,指戶籍登記為同一母或父,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為第 2 名或第 3 名以上之子女。但因雙親再婚重組家庭者,得視兒童之監護權或實際照顧情形,依其出生年月日次序計入子女排序計算。

二、申辦資格

設籍基隆市兒童而且請領當時符合下列情形者:

(一)未滿2歲。
(二)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三)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四)未接受公共化或準公共托育服務。

三、申辦流程

請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或「親送」向兒童戶籍地的區公所提出申請,兒童雙親或可採線上申辦方式,申辦網址: https://twbaby.sfaa.gov.tw

四、應備物品

由申請人(雙親雙方或監護人)提出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
(二)申請人及兒童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其中一方(或兒童本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四)其他證明文件(如:第2、3名以上子女等)。

五、聯絡窗口

兒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仁愛區公所:200基隆市仁愛區光一路28號

信義區公所: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79號

中正區公所:202基隆市中正區中正路236號5樓

中山區公所:203基隆市中山區文化路168號2樓

安樂區公所: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

暖暖區公所:205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2號

七堵區公所:206基隆市七堵區光明路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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