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7起調降二級警戒 南市府宣布補習班有條件開放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110年7月23日16:20
衛生局防疫專線:06-2880180
行政院於今(23日)宣布7月27日至8月9日防疫警戒降級為二級警戒,台南市繼昨天宣布幼兒園和安親班有條件開放之後,市內各補習班也將跟進。補教業自5月19日起已配合中央三級警戒全面停課迄今,考量近期國內疫情趨緩、業者恢復營業的訴求,以及提供學生一個學習的機會,黃偉哲市長今日宣布,台南市各補習班於7月27日起,在符合防疫條件的要求下可適度開放。
黃偉哲市長表示,補教業者配合中央三級防疫警戒,已停課兩個多月,這也讓有需要到補習班上課的學生少了學習機會,因此因應中央調降防疫警戒等級、台南市已連續26天「零確診(+0)」等條件,也遵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防疫規範,設定補習班合理開放的配套條件,讓補教業者、家長與學生的需求能獲得適切回應。
黃偉哲說,不管是幼托機構、安親班、補教業者,南市府都希望提供給家長或是想進修的個人一個好的教育環境,好的教育環境當然健康是第一步,所以市政府訂定ㄧ些指引,希望大家都能遵守;但最重要的還是要落實實聯制,只有透過實聯制,才能夠掌握確診者的足跡,保障大家的安全。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台南市共有1,418家補習班,為因應中央調整防疫警戒規範與補習班合理開放的需求,已於日前邀請相關補教團體討論,在兼顧防疫與學習需求下,設定10項「有條件開放」的配套措施,只要補習班能遵循相關防疫規範,即可自7月27日起開放實體上課,包括:
1.教職員工須施打過疫苗且接種達14天,未符合規定者須有3天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3-7天應定期快篩1次。
2.師生應落實基本防疫要求(包括:量體溫、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每日自主健康管理、「發燒、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3.教職員工須全部加戴面罩。
4.室內人數不得超過50人,且每人至少2.25平方公尺活動空間。
5.無窗、無法保持通風之室內空間(如地下室)不開放。
6.室內用餐須加裝隔板,保持距離。
7.外人須經同意始得入班並嚴守規範(落實實聯制、量體温、戴口罩、噴酒精、保持社交距離)。
8.每日須加強班舍消毒。
9.師生有1人確診,全班停課2週;有1人被匡列,全班停課1天清消。
10.上述配套會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範及本市疫情發展滾動修正。
教育局表示,國內疫情雖有舒緩,但防疫仍不可鬆懈,各補習班開放的配套條件係依中央的規範訂定,有意開放的補教業者務必遵守各項防疫要求,而體恤補習班業者有照顧、接觸學童的實際需求,台南市也已向中央申請將補習班業者納入疫苗專案施打的名冊,目前待中央核定後就能優先施打疫苗。
最後黃偉哲市長也強調,南市府會在開放期間加強稽核,為學生的安全學習把關,打造一個讓學生安全、家長安心的學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