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女網友壞壞被告4次 他懂了「第5次偷錄音」逃過性侵罪
有多項妨礙性自主的38歲黃姓男子日前透過交友軟體,約了一名女網友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不料事後遭對方指控強制性交,但他這一次拿出偷錄的聊天音檔證明,雙方是合議性交並非性侵。儘管黃男在性侵部分獲不起訴,事後仍被女網友提告妨害秘密罪,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他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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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項妨礙性自主的38歲黃姓男子日前透過交友軟體,約了一名女網友到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不料事後遭對方指控強制性交,但他這一次拿出偷錄的聊天音檔證明,雙方是合議性交並非性侵。儘管黃男在性侵部分獲不起訴,事後仍被女網友提告妨害秘密罪,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他3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