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攔贓車開槍打爆16歲少年頭 過失致死二審判5月
桃園楊梅警分局警員劉政國,2016年1月攔捕贓車遭拒,因此朝贓車開槍,卻不慎造成副駕駛座的16歲徐姓少年爆頭身亡。員警被依照「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一審判刑5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27日宣判,仍認定劉員有罪,還是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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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楊梅警分局警員劉政國,2016年1月攔捕贓車遭拒,因此朝贓車開槍,卻不慎造成副駕駛座的16歲徐姓少年爆頭身亡。員警被依照「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一審判刑5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於27日宣判,仍認定劉員有罪,還是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