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第一筆未戴口罩罰款已繳清 黃偉哲出示繳款證明籲民眾守法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發稿時間:8月24日15:00
台南市長黃偉哲昨(23)日出席崇學國小「幸福祖孫情‧快樂向前行」頒獎典禮,於上台頒獎合照時應邀短暫將口罩取下,因而收到全市第一張未戴口罩的罰單,黃偉哲今(24)日下午出示繳清的罰單,突顯台南市政府宣示防疫的決心,不會因為對象是誰而打折,即使是市長也照罰不誤。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自己作為第一個未戴口罩被開罰的對象,確實感到不好意思,不過也希望藉此讓市民有所警惕,該罰單已於今(24)日中午以私人款項繳清,以身作則呼籲市民配合政府防疫措施以免受罰。
台南市自8月17日起針對進入8類場所未戴口罩且經勸導未改善者,開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黃偉哲說,到目前為止,台南市稽查各場所的情況良好,沒有違規事項;也再次強調,防疫從嚴處理,市長沒遵守也會受罰,所以請市民相信市府防疫執法從嚴的決心,執法沒有特權,也不會有包庇的情形,相信市民都能理解政府的用心,配合做好個人防疫,於室內場所配戴口罩。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台南市自本月17日起須戴口罩的8類場所,包括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社會福利、托育機構等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站與車廂等大眾運輸空間;觀光工廠、百貨公司、量販店等賣場市集;圖書館、補習班、K書中心等教育學習場所;藝文活動室內場所等展演競賽場所;宗教遶境活動等宗教場所;八大行業、電影院等娛樂場所;團體旅遊活動、占用道路活動等大型活動。請民眾多加留意,配合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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