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高風險場所無預警稽核 杜絕安檢人員違法簽證

發稿單位:工務局

發稿時間:109年8月11日10:10

市府為保障建築物公共安全,工務局會同政風室及專家代表組成三方稽核小組,於上週針對委託專業廠商複查案件及具體違失疑涉及專業檢查人簽證不實者等場所,進行無預警查核。工務局強調,有關專業檢查人如查屬實簽證不實,最重得依建築法91條之1處新臺幣三十萬元罰鍰,並報請內政部廢止其登記證。

 

據統計,臺南市每年約計6000件由業主自行公安申報,公安檢查係分類分組分季,依據建築法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辦理;針對申報合格案件,工務局另委託專業機構辦理抽複查,以確保申報結果詳實。前半年度針對工廠、補習班、學校、幼兒園等複查,疑似涉及簽證不實共計55件,不實態樣如現場破壞防火區劃卻仍申報合格、裝修未依規定使用耐燃材料亦未提出、實際裝設昇降設備卻規避申報等,案件後續將送簽證不實審查小組審查。

 

工務局依據「高風險場所建築物公安申報預警稽核機制」及政風室「建築物公共安全無預警主動查核機密及安全維護計畫」,針對專業簽證內容再進行無預警抽查,以杜絕少數檢查人未依規定執行檢查,隱匿供公眾使用場所檢查簽證之正確性。

 

工務局強調,場所應如期申報維護建物安全使用,檢查人更應如實申報檢討,共同為公眾利益及公共安全把關,若一旦查獲專業檢查人查屬實簽證不實,必依法嚴辦。另場所如對檢查结果有疑慮,亦可逕洽工務局詢問相關內容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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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記者/楊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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