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券兌領手續已簡化,金融機構會全力協助兌領
為讓更多商家可以享受三倍券的好處,本次三倍券兌領對象除有統一編號的營業人外,放寬無統一編號的營業人如夜市或市場攤商、民宿業者、計程車司機等,亦得委託商圈、市場攤販管理組織、產業公(協、工)會或職業工會等協助兌領。 兌領人至金融機構兌領三倍券,除攜帶紙本三倍券外,須填寫三倍券背面及兌領單,惟為簡化兌領手續,三倍券背面兌領人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可以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代替,不用重複書寫;存(匯)入金融機構帳號,只要在兌領單上填寫,不需要每張三倍券都填。如須跨行匯款,可以兌領單第一聯替代,免填匯款單。 本次三倍券兌領期限至110年3月31日止,期間長達8個多月,且兌付地點涵蓋國內各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多達6,221處,商家或受託代領組織可於期限內,就近至往來金融機構兌領。 財政部呼籲,商家收領大量三倍券,到金融機構申請兌領時,為避免壅塞等候,可預先與往來金融機構聯絡,提供必要協助。無統一編號委託相關組織團體代領,若人數很多時,也建議先填好兌領單及三倍券背面資料,並與金融機構先約好時間,以利金融機構提供服務,減少等候。 新聞稿聯絡人:科長李秀玉 聯絡電話:(02)2322-8000分機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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