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車撞替代役男 法官判鄉公所應賠257萬

垃圾車撞替代役男 法官判鄉公所應賠257萬
一名23歲阿兵哥騎機車時遭垃圾車右轉碰撞,造成他左側股骨開放性骨折、左小腿撕裂傷、臉部損傷,2年多來手術6次、住院152天,甚至被迫退伍,還要賠償國防部向法院提出國家賠償,要求湖口鄉公所應負賠償責任。法官依阿兵哥損失合計、肇事鑑定認清潔隊應負7成過失責任,判湖口鄉公所應賠257餘萬元。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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