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求分期賠償!肇事者下秒「129萬買車」 家屬回應了
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10月間開車行經大溪區未禮讓直行車直接左轉,撞上直行的張姓少年,雙方經過協調之後,達成以分期方式賠償100萬元的協議,不過李男至今尚未完成賠償,卻被地院查出,事發隔月就付清市價高達139萬元的Lexus豪車尾款,法官痛斥其直視人命價值不如自小客車,行徑令人不恥,審理後依過失致死判處李1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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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10月間開車行經大溪區未禮讓直行車直接左轉,撞上直行的張姓少年,雙方經過協調之後,達成以分期方式賠償100萬元的協議,不過李男至今尚未完成賠償,卻被地院查出,事發隔月就付清市價高達139萬元的Lexus豪車尾款,法官痛斥其直視人命價值不如自小客車,行徑令人不恥,審理後依過失致死判處李1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