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地籍清理代為標售成效佳,地政局呼籲有優先購買權規定之民眾,請於決標後10日內主張自身權益
發稿單位:地政局
發稿時間:5月19日14:45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109年度第1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於今日(5月19日)上午完成開標作業,本次標售共計165標,其中22標暫緩標售,開標結果共標出63標,標出總金額達8千1百餘萬元。
臺南市長黃偉哲指示地政局配合內政部地籍清理作業,訂定地籍清理執行計畫(108-111年)共計4年期計畫,持續推動地籍清理、釐正地籍資料,其主要功能係在釐清土地權屬,如無法釐清者,則由政府代為標售,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
地政局長陳淑美表示,本次標售土地不乏區位不錯的建地及農地,係按地籍清理條例第11條等規定,將權屬不明且屆期無人申報或申請登記之土地,如日據時期會社組合、登記名義人之姓名或住址記載不全不符者代為標售,以達到健全地籍管理,促進土地利用之效,並增加建築用地之供給量。
地政局表示,本次代為標售土地,有符合優先購買權規定之民眾,請主動於決標後10日內(5月19日至5月29日)以書面向地政局申請主張;並提醒權利人應自保管款存入或囑託登記為國有完畢之日起10年內,依規定填具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市府申請發給地籍清理價金,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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