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被她告性侵上手銬腳鐐 無罪後他求償50萬!法官打臉:過2年期限了

7年前被她告性侵上手銬腳鐐 無罪後他求償50萬!法官打臉:過2年期限了
「阿雄」去年2度到阿嬌的工作室踹門毀壞器具,沒想到再因為7年前一件不起訴的性侵案,警方當年將他從南投以手銬、腳鐐,押解到彰化經過8小時偵訊還留置一夜,讓他身心受創,提出民事求償,要阿嬌賠償慰撫金50萬元,但彰化地院認為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駁回請求。 《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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