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嫌自白並繳犯罪所得可減刑 法務部不滿最高法院裁定提修法

要強力打詐,去(2024)年立法院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重罰詐欺,不過也明定被告自白並且繳交犯罪所得可以獲得減刑,只是犯罪所得是「個人報酬」還是「被害人全部損失」,因此出現歧異。如今最高法院大法庭統一見解,裁定被告自白而且繳回「實際報酬」就可減刑。對此法務部表示遺憾,強調背離立法目的,將啟動修法來避免個案引用此見解出現不當減刑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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