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團促放寬贍養費請求條件 刪「生活陷於困難」標準
行政院今(2025)年初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改革離婚法制。多個婦女團體今(8)日舉行記者會,認為現行的贍養費請求法條已經92年沒有修正,而且條件過於嚴格,應該把「生活陷於困難」的要件刪除,因此透過立委提出修法版本,希望對離婚女性的經濟自主提供實質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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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2025)年初通過《民法》部分條文的修正草案,改革離婚法制。多個婦女團體今(8)日舉行記者會,認為現行的贍養費請求法條已經92年沒有修正,而且條件過於嚴格,應該把「生活陷於困難」的要件刪除,因此透過立委提出修法版本,希望對離婚女性的經濟自主提供實質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