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民法》修正草案 刪除父母懲戒權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等文字,要求父母教養時,要考量子女的年齡及發展程度,不得有身心暴力的行為。不過有家長團體憂心,政府無法替代家長的角色,卻剝奪家長對子女適度懲戒的權利,呼籲要有更好的配套。衛福部則強調,未來父母親不是不能管教小孩,而是希望能採取正向方式。
臉書留言
(這個頁面共進入 2 次, 今天進入 2 次)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民法》第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等文字,要求父母教養時,要考量子女的年齡及發展程度,不得有身心暴力的行為。不過有家長團體憂心,政府無法替代家長的角色,卻剝奪家長對子女適度懲戒的權利,呼籲要有更好的配套。衛福部則強調,未來父母親不是不能管教小孩,而是希望能採取正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