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新制施行,民眾如果收到自住用房屋設籍輔導通知書,請儘快設戶籍,始可享自住房屋優惠稅率。

民眾如果近期收到稅務局的自住用房屋設籍輔導通知書,這不是詐騙,請不要驚慌,請儘快設立戶籍!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113年7月1日起,房屋稅新制施行,自住住家用房屋新增「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之規定,為避免納稅義務人不瞭解新規定,稅務局貼心辦稅,主動對未設戶籍的房屋特別進行挑檔,第一批挑檔先針對113年6月30日以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1間之自住用房屋者,於113年8月30日統一寄發輔導通知書,提醒務必於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至同年月24日)前辦好戶籍登記;第二批挑檔續對於持有超過1間以上自住房屋者,將於113月9月底前寄發輔導通知書。

民眾接獲此通知書時,僅需在上述規定時間(即114年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免再向主管稽徵機關提出申報,稅務局會定期依戶政資料比對,倘房屋使用情形、戶數未變更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刻正依法定程序訂定中)以下者,該局就會主動按全國單一自住用稅率1%課徵房屋稅,倘房屋現值超過該金額者,則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本次自動轉檔作業僅針對原為自住房屋進行轉檔,若您的房屋原非屬自住用,現符合自住要件,仍請於114年3月24日前完成戶籍登記並向基隆市稅務局申報變更為自住用稅率。

稅務局特別提醒,如於114年3月24日前沒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何一人戶籍登記的房屋,將自114年期(也就是明年5月份收到的房屋稅單)開始,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額會較自住房屋至少增加1.17倍以上喔!

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或其他稅務問題想要進ㄧ步了解,歡迎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02)24331888分機303至317,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新聞稿連絡人:吳國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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